木府〔2017〕104号
区台办:
我乡工人村系省级贫困村,也是2017年脱贫摘帽村,在决胜脱贫攻坚中,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四类”人员危房改造、党建工作示范达标等工程。由于量大面宽,涉及软件、硬件等资料较多,特别是打印、复印等耗材经费开支较大,给该村在决胜脱贫攻坚中增大了工作经费,用去资金5万元。由于我乡财力十分困难无力解决,恳请贵办解决所需资金5万元。请予批复!
特此报告!
达州市达川区木子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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