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木子乡关于真山村、四岩村秸秆焚烧的处理及管控措施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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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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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委〔2017〕34号

 

区纪委:

我乡于2017年9月18日,收到达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72号给达川区人民政府的文件,2017年9月15日,市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办在我乡真山村、四岩村督查发现秸秆禁烧区有秸秆焚烧,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委书记陈顺奇同志于当天下午,召开了党政办公会,在会上就真山村、四岩村在抓秸秆禁烧工作不力作出了以下处理,一是对真山村、四岩村的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责成真山村、四岩村在全乡专题工作大会上进行公开检讨;三是分别给予真山村、四岩村两个村惩扣1000元、500元的办公经费;四是在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中惩扣1.5分的考核排名分值。

2017年9月19日,召开了全乡驻村干部、环保所、农技站、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秸秆禁烧专题会议,在会上乡长侯旭霖同志通报了2017年9月18日党政办公会对真山村、四岩村的处理意见,同时,陈书记对抓好该项工作强调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二是加强巡查力度,各驻村干部配合环保所的同志到各村进行巡查,各村要按照原交回的巡查小组名单落实责任到人;三是严肃问责,发现一处惩扣1000元工作经费,同时乡纪委对所在村的支部书记、主任进行严肃问责;四是严格对照以前签的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书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抓好工作。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木子乡委员会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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