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三工委发〔2017〕68号
各村党支部,社区党委(总支),村(居)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促进干部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全面贯彻落实“五讲”“四责”,建设一支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干部队伍。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开展常规性工作督查:
一、督查内容
本次督查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党工委、办事处会议精神情况;二是贯彻落实党工委、办事处工作交办情况;三是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包括上下班签到,请假,去向公示等;四是廉洁自律情况,包括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等;五是三资管理及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六是其它情况。
二、督查时间
从2017年5月开始,每月进行一次工作督查,临时督查督办不包括在内。
三、督查对象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
四、督查人员及方式
督查工作由街道目督办负责,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开展督查。目督办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履职,每月至少督查一次,不得走过场,搞形式,敷衍塞责。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动真碰硬,当面指出,并填写好督查登记表,建好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和回访台账。
(二)严格遵守纪律。目督办开展工作督查不得向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通风报信打招呼,不得接受被督查单位宴请吃吃喝喝,不得接受被督查单位的红包礼金。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问责。无论个人或单位被通报一次,扣该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1.0分。单位全年被通报三次及以上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一票否决。个人全年被通报2次及以上的,取消个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对在督查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移交街道纪工委调查处理,形成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