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委发〔2017〕139号
各党支部: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 2017年12月6日是十二月份“党员活动日”,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十二月份“党员活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达川组通[2017]202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研究,现将十二月份“党员活动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此次“党员活动日”活动以“重温入党誓词”为主题。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专题活动。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上海中共一大会址和浙江嘉兴南湖红船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历史,重温入党誓词。
(二)开展“城乡党建结对共建” 活动。结合全区“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实施方案,深入结对联系村,围绕“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办、人才联育、资源联用、产业联促、治理共抓”7个方面,通过调研走访、入户调查、个别座谈等方式,按照全区“千个支部结对子、万名党员手拉手”部署,着力实现“全覆盖结对、全要素共建、全方位精准”的总体目标。
(三)常态开展“党员活动日”“3+N”规范内容。扎实开展“3”的固定内容。组织党员缴纳十二月份党费,如实登入《党员手册》,促使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牢记党员身份;为当月入党的党员过“政治生日”,为当月出生的党员过“自然生日”,组织当月入党同志讲述入党动机,回顾党内经历,表达努力方向;组织全体党员学“两学”篇目,促进全体党员干部振奋精神,树立崇高道德追求,自觉主动肃清思想灰尘,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扎实开展“N”的选择内容。包括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谈心谈话、党性分析、民主评议、交流心得、主题讨论、实地调研、访贫问苦、志愿服务、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选择内容。
三、工作要求
“党员活动日”,各党支部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重大工作或活动,充分保证活动时间。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支部书记组织实施。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不坐主席台、不做总结讲话、不称领导职务(全面倡导“党内互称同志”)。各党支部要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认真填写“党员活动日”记实表,在活动结束后立即将相关资料和图片报乡党委备案。乡党建办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党员活动日纪实表、信息简报报送区委组织部。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