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府发[2017]167号
秋季是食物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秋季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秋季食品安全大检查,为确保专项检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工作机构
乡成立秋季食品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何 彦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罗婷婷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 强 镇安监所所长
陈 毅 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蒲善曲 镇畜牧兽防站站长
刘显远 镇卫生院院长
黄 毅 百节片区食品药品监督站驻双庙负责人
聂孝辉 赵家算片区水管站驻双庙负责人
何 强 百节片区工商所驻双庙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由李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镇的秋季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突出监管重点
1、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在种植环节上,重点打击滥用农药,在果蔬储藏保鲜环节上,重点打击滥用保鲜剂、防腐剂、杀菌剂;对全乡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农产品生产记录建立健全进行执法检查;对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及种植大户进行执法抽检。
2、镇畜牧兽防站。在畜禽养殖环节上,以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加强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强化痕迹化管理,作好监管记录,督促规模养殖场建立并完善养殖档案,作好饲料兽药的购进与使用记录,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加大“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和兽药残留的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大监测比例;严格产地检疫,到点、到户、到场(厂)实施现场检疫,做到检疫申报、检疫程序、检疫标准、检疫处理、检疫记录“五个到位”,产地检疫率达100%,严格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并处理率达100%,确保有病畜禽不出户、不出村、不出场(厂);加强活畜禽跨境运输、交易市场等关键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督与执法。严厉查处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以及禁用兽药、人药兽用、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行为,确保畜禽及生鲜乳的产品质量安全。在畜禽屠宰加工环节上,加强对全乡定点畜禽屠宰的监管,严格按照检疫操作规程要求,切实把好屠宰检疫的“四关”:一是把好动物进场检查关;二是把好待宰准宰关;三是把好宰后同步检疫关;四是把好无害化处理关,严格按规定出具无害化处理通知单,监督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出场畜产品合格率达100%。严格落实定点屠宰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作好购销台账。加大对屠场待宰动物的“瘦肉精”监测力度,提高对“瘦肉精”的抽测比例。
3、赵家片区水管站。在水产养殖环节上,重点打击在水产品中非法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大水体即水库养殖场所、鱼苗鱼种生产场站进行打假整顿,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水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管,严禁生产经营河豚鱼等违禁水产品。
4、百节片区食品药品监督站、百节片区工商。在食品生产环节上,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特别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严格糕点、熟食卤味生产加工、运输、销售过程操作卫生,防止交叉污染;严格控制温度、时间,熟食必须在安全温度下保存,严禁销售隔夜和超过保质期熟食,切实落实超保质期熟食销毁处理,落实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使用来源不明肉类生产加工熟食制品。在食品流通环节上,加大对超市、农村副食店的监管,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标签标示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在餐饮服务环节上,重点加强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宴席承办酒楼等的监管,加强食物中毒风险控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严格对食品原料等的采购管理,加强对索证索票落实情况的监管,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物原料。
5、各村(居)委会、百节片区食品药品监督站。要加强农村聚餐办宴的食品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农村家庭宴席主办者和承办者规范操作:一是定点采购食品原料,并做好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二是食品加工操作场所应尽可能在室内,且远离污染源,做到环境整洁;三是规范食品加工制作,注意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四是冷荤、凉拌菜及果盘的制作要尽可能选择专间进行;五是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所有食品应尽可能做到当餐加工,当餐食用,隔夜食品食用前必须重新加热,使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四、落实“五个一律
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要加强秋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的频次,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检,扩大监督抽检的覆盖面。发现违法行为,充分利用行政资源,一律给予上限处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一律查封下架;属于吊销许可的,一律吊销其许可证;触犯刑法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及时将严重失信的违法违规企业和责任人纳入“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曝光。要严格问责,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加强应急准备
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要按照《达川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反应迅速、处理得当,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依法采取行政措施,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到位。
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