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委〔2017〕76号
达川区纪委:
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纪委 达州市达川区监察局关于印发〈全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纪发[2017]38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第一轮专项整治已成立了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冉小伟、镇长曾姝姝任组长,党镇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党支部书记、镇级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接文件通知后,镇党委、政府立即召开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自2014年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镇党委、政府一直以“精准”二字开展工作,并针对在扶贫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议,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完善。
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此次镇纪委在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将通过自办、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开展工作。推行执纪审查目标责任制、审查主办人责任制、执纪审查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立执纪审查管理台账,对查出的问题绝不手软,一查到底,问责追究。
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工作进度。根据达川纪发〔2017〕38号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迅速落实镇机关干部分组对贫困户逐户进行调查核实。一是通过实地走访贫困户本人,二是通过走访非贫困户进行调查核实。未在家贫困户采取打电话的方式予以核实。并附有调查核实的相关佐证材料。
2.目前成效。结合省市信息比对结果和精准识别“回头查、回头改”工作,我镇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走访及民主测评,共清退35户132人。(其中收入高的16户60人,有车有房10户40人,经商办企业1户3人,有社保4户20人,其他4户9人)。整户新增14户42人,家庭成员新增2人。对继续保留的形成书面佐证材料,支部、村委对评为贫困户书面说明具体原因。
3.存在问题:一是个别村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二是个别干部有在政策理解上不深不细,政策讲解不到位;三是部分群众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对政策理解不深;四是部分帮扶干部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细。
4.下步打算:针对存在的问题,镇党委、政府要求:一
是加强对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做好政策的宣传和帮扶措施的落实;二是要求各村加大宣传和自查力度,做到群众满意率100%;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不力,宣传不到位,造成后果的严厉问责。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委员会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