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委〔2017〕48号
达州市达川区扶贫移民局:
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川纪发〔2017〕1号)和达州市纪委监察局《全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达市纪发〔2017〕8号)以及达川纪发〔2017〕18号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开展关于扶贫移民领域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现就4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接文件通知后,镇党委、政府召开扶贫移民领域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以党委书记冉小伟为组长,镇长曾姝姝、党委副书记王锡彬、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高永海为副组长,人大主席周勇、纪委书记朱妮兰、副镇长李刚、副镇长陈纯、组织委员邓敏为成员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领导的工作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并由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高永海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自2014年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镇党委、政府一直以“精准”二字开展工作,并针对在扶贫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议,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完善。
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此次镇纪委在扶贫移民领域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将通过自办、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开展工作。推行执纪审查目标责任制、审查主办人责任制、执纪审查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立执纪审查管理台账,对查出的问题绝不手软,一查到底,问责追究。
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镇党委、政府在本次扶贫移民领域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于3月22日启动实施了村级问题自查自纠,建问题清单;核查小组开展核查,建立整改清单;镇党委、政府建立督查工作专项抽查组,建回访清单;镇纪委核查落实,建问责清单。
关于扶贫移民领域专项整治
1.工作进度:经过一个多月的扶贫移民领域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现自查出资金管理方面问题2件,即:莲花村支援不发达地区项目资金存在大额支出的情况;四合村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村道建设项目资金存在未按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公示的情况。目前已移交核查小组进行核实,针对问题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目前成效:莲花村、四合村自查出的问题,目前已完成核查并整改落实到位,对全镇的精准扶贫工作起到了震慑作用,对以后扶贫领域的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3.存在问题:一是个别村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二是个别干部有在政策理解上不深不细,政策讲解不到位;三是部分群众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对政策理解不深;四是部分帮扶干部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细。
4.下步打算:针对存在的问题,镇党委、政府要求:一是加强对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做好政策的宣传和帮扶措施的落实;二是要求各村加大宣传和自查力度,做到群众满意率100%;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不力,宣传不到位,造成后果的严厉问责。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