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部署,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和更为浩大的声势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决定自2017年至2019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保障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三年集中攻坚行动, 深入推进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集中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十八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排查,重点打击,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聚焦群众普遍关切, 以最严谨的标准、 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合力攻坚,坚决打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进、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高标准、高站位、严要求,用系统全域的思维,高起点谋划,多管齐下、高压治理,强力推进攻坚行动开展。坚持依法治理,猛药治标、着力治本,集中精力整治食品药品领域的突出问题, 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切实增强百姓消费安全感,提高群众认可满意度。
(二)坚持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县、镇、村(居)联动与部门协同相结合,综合施治与社会共治相结合,整合监管资源,强化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推进交叉执法,集中严查严办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惩处一批,震慑一片,切实增强查处效果和惩治震慑力。
(三)坚持全面整治、重点打击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类别、重要节点,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纵深推进、精确打击。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健全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深入整治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网络市场等薄弱环节,切实增强专项行动的靶向性和有效性。
(四)坚持严明纪律、严肃问责的原则。坚持正风肃纪,逗硬考核,结合县纪委“133+1”专项整治,认真开展食品药品监管行业专项整治,切实纠正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缺位、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统筹不力、措施不硬、查处不力的,必须严肃问责,坚决刹住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遏制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确保攻坚行动扎实推进。
三、总体目标
紧盯食品药品领域关键环节和 “隐形” 问题, 严查严处一批大案要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有效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坚决整治不正之风,坚决治理行业乱象。到2019年,全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高,企业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队伍形象明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上升。食品抽检监测平均合格率达到 97%以上, 药品质量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不低于98%, 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覆盖率 80% 以上,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5%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持续开展“七大攻坚行动”
1.农产品源头治理攻坚行动。紧紧围绕“米袋子”“菜篮子”“放心肉” 等农产品供给, 加强食用农产品的源头治理和产地准出管理,严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出产地。以蔬菜、水果、茶叶等生产基地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以生猪、肉牛和肉羊养殖为重点,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 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人药兽用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以水产养殖场(企业)、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行为;以畜禽屠宰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屠宰和收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无照生产经营、 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以蔬、果、茶、菌、 肉、蛋、奶、蜂及大宗水产品为重点, 突出监测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违禁物质等风险因子。对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个人,严格依法惩处。强化风险防控,及时筛查隐患,加强对农贸市场建立快检室的督促检查,确保按要求规范化运行,对销售问题食品的经营户禁止入场销售。(牵头单位:农技站、畜牧食品站,责任单位:食安办、派出所、工商质监所)
2.食品生产“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制假售假整治攻坚行动。以酒类、肉制品、米面制品、食用油、食用盐等为重点品种,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超范围、超限量、非法添加、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企业质量安全可追溯检查督导力度,严格查看原辅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出厂检验管理和产品销售召回等情况。鼓励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积极推行 haccp 管理体系认证,确保过程控制和最终产品两加强。 加大对食品加工 “黑作坊”、 地沟油等问题的查处打击力度。 认真开展食品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检查,扎实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强化开展农业投入品和食品相关产品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牵头单位:食安办,责任单位:工商质监所、派出所)
3.食品商标广告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攻坚行动。认真开展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的集中监测和检查。持续深入开展“红盾春雷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打击食品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对失信企业名单和企业法人信息曝光公示力度。
4.学校食品安全整治攻坚行动。以中小学校食堂、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集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扎实开展校园周边流动小摊贩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食品行为。大力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及“明厨亮灶”工作,到2017年底,全镇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全部达到 b级以上,到2019年,全镇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达100%,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5.“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经营店)食品整治攻坚行动。深入贯彻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 集中开展“三小”摸底排查,全面摸清情况,到2017年底80%以上“三小”实现备案登记管理。加快对“三小”的规范提升和改造淘汰,2017年打造一批“三小”示范点,引导“三小”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规范经营,加快推进食品“成长型”“小升规”企业发展。加大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整治打击力度。加强对“三小” 餐厨废弃物及餐厨垃圾集中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监督管理,督促餐饮服务业做好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油烟排放达到规定标准。
6.农村食品市场整治攻坚行动。以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严格执行备案申报登记,加大风险隐患排查,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 “扫雷” 行动, 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 “黑作坊”, 坚决把假冒伪劣食品清除出农村市场。 进一步加大对农家乐、 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农村市场食品安全。
7.药品生产流通整治攻坚行动。从购销渠道及票据管理检查入手,重点运用自使用单位检查为起点溯源至批发企业的检查方法,对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实施全面整治。 重点整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行为的公告》(2016第94号)所列 “十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效采用认证跟踪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依法处理、一查到底。
(二)扎实推进 “大平台建设”
1.“阳光餐饮”平台建设。以“明厨亮灶、阳光操作”为主线,着力打造“阳光餐饮”平台(后厨操作可视、食材来源可溯、诚信承诺可查、企业管理可量、群众感受可评),推动社会餐饮、学校食堂加大资金投入,提升改造厨房、食堂硬件设施,让消费原者放心就餐。力争2018年完成场镇5家餐饮服务单位建设。到2019年底,全镇学校食堂、机关食堂、大型餐饮店完成率达到100%,全镇集体用餐单位、养老服务机构食堂等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全面推行。
2.“智慧食药监管”平台建设。依托“智慧大竹”和达州市“智慧食药监管” 建设平台,合力推进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提升日常监管效能和水平,实现全程网络电子监管。力争2018年全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十三五”末,全面实现“共享共用、通查通识”的信息化监管平台。
五、工作步骤
从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 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重拳治标,严惩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各地各部门要聚焦社会关注热点和群众普遍关切的问题, 针对种植及养殖、 食品加工、 市场流通、 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重拳出击,重典治乱,着力治本。 宣传教育一批无知无畏者, 严厉查处一批铤而走险者, 铁拳打击一批丧心病狂者, 真正把攻坚行动抓在手上、 体现在实效上, 坚决确保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第二阶段:夯基治本,着力构建长效机制(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
在持续开展“大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食药安全“零风险”,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因地制宜, 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常态机制, 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制度, 进一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员、 协管员、信息员和群众等基层基础作用, 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推进攻坚行动深入持续开展, 切实保障人民群 众 “舌尖上的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年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各村(居)委会以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把保障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三年集中攻坚行动纳入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保障投入,确保攻坚行动强力推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落实牵头领导和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县、乡食安办要发挥牵头作用,承担起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责任。
(二)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镇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推进会,镇食安办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会商工作会,解决落实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二是强化“三级联动机制”。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 上下联动、 纵向交叉协作的推进机制, 厘清监管范围和责任边界,彻底堵塞监管漏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监管合力。公、检、法要整体联动,依法严查快办食药违法案件,彻底铲除从事违法活动的 “资本”, 让不良生产经营者付出惨痛代价。 三是完善考核评议机制。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年集中攻坚行动纳入目标绩效考核, 不断深化社会监督, 引入群众测评机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重要指标,鼓励公众积极参与。
(三)严格考核问责。三年集中攻坚行动要充分体现 “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镇政府督查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向全镇通报。镇纪委要及时跟进,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正风肃纪,对组织不力、行动拖沓、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坚决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拓展新媒体、自媒体等宣传渠道,全方位、立体式集中广泛宣传攻坚行动,大造声势、大张旗鼓地传递正能量, 形成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信息全公开的大宣传氛围。食安办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纵深宣传,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提高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意识、企业业主依法经营意识、社会公众依法维权意识。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要多形式全面开展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宣传大竹县保障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三年集中攻坚行动,推进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消费维权意识,提振公众信心,做到宣传教育有声势、有影响、有规模。(五)推进社会共治。各地各部门要建立 “民意引领、 民需我应”良性互动机制,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全面公开,畅通12331 投诉举报渠道,实行有奖举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要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31”投诉举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三下乡”活动等平台, 加强与公众沟通交流,主动解疑释惑,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百姓消费安全感,提升群众认可满意度, 构建形成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严格自律、公众广泛参与、社会群防群控、法律支撑保障”的社会共治格局。
附件: 双庙镇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年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
附件
双庙镇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年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主 任:何 彦 党委副书记、镇 长
副主任:罗婷婷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李 强 安监所长
王典琼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杨 勇 党政办主任
陈 毅 农技站站长
蒲善渠 兽防站站长
庞厚军 环保所所长
杨吉中 财政所所长
刘显远 卫生院院长
何宪伟 综治办工作人员
何 强 百节工商所工作人员
黄 毅 百节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人员
张 宇 驻镇民警
聂孝辉 赵家水管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安办,肖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