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纪发〔2017〕19 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乡级相关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纪委关于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要求,现将《葫芦乡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日
葫芦乡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区纪委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团结奋进的大会。
全乡干部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抓好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快建设幸福美丽达川保驾护航。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2月底。
三、活动要求
(一)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各村(社区)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学习宣讲活动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头学习、思考、贯彻,带动全体干部学习,把握工作要求,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包片宣讲,全域覆盖。乡纪委将成立宣讲团,由乡纪委书记带队到联系乡村(社区),结合自身和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深入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三)多维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主动融入全乡宣传大格局,持续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要求,持续宣传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的解读文章,持续宣传学习贯彻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营造良好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