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关于印发《福善镇贫困村(非贫困村)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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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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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委发〔2017〕14号

 

四合村党支部:

现将《福善镇贫困村(非贫困村)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委员会

2017年1月26日

 

福善镇贫困村(非贫困村)党支部党建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充分保障贫困村(非贫困村)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战斗堡垒作用,促使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健康发展,起到“基础工作扎实、党员队伍过硬、思想工作有效、联系群众密切、保障监督有力”的作用,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30分)

1、村支部是否认真制订年度或季度学习计划以及设定学习内容,是否采取灵活方式,予以保证学习效果,达到学习的目的(5分);

2、是否按每季度最少组织一次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要求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2.5分);

3、党员除参加各级党组织的集中组织学习之外,个人自学每月至少要有一篇以上读书摘记、学习心得或笔记(2.5分);

4、是否组织党员进行学习理论知识心得体会交流,相互学习,互相借鉴,以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2.5分);

5、是否采取墙报或学习情况简报等灵活方式进行党员的学习交流(2.5分)。

 (二)党费收缴管理贯彻执行情况(5分)

1、是否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定专人(组织委员),按时(每月10日前)进行党费的收缴与管理(2.5分);

2、是否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定期公开)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2.5分)。

(三)发展党员工作的开展情况(10分)

1、是否按照发展党员的要求、程序发展党员(2、5分);

2、是否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2、5分);

3、预备党员的接收,是否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2、5分);

4、是否按时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转正(2、5分)。

(四)发展党员工作的开展情况(10分)

1、是否按照发展党员的要求、程序发展党员(2、5分);

2、 是否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2、5分);

3、预备党员的接收,是否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2、5分);

4、是否按时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转正(2、5分)。

(五)党建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情况(20分)

1、执行镇党委的决定、命令情况(10分);

2、上报材料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5分);

3、资料、会议记录、文件的整理和归档是否及时、规范(5分)。

(六)发挥法律顾问团人(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作用(20分)

1、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社依法管理村务(5分)。

2、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务工就业、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组织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5分)。

3、协助困难群众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3分)

4、举办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说法等方式普及群众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和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3分)

5、根据基层调解组织的安排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为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4分)

二、考核方式

1、镇党委采用“量化记分制”进行跟踪各村党支部日常的党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村党支部更好地完成各项党务工作,实现对各基层党支部的阶段性评价。 

2、每季度的最后一周为考核周,考核结果在全镇进行通报、公示。

三、考核评定

1、考核内容的分值共计100分,考核结果分五个等级,分别为:90以上分为“优秀”,80以上为“良好”,70以上为“一般”,60分以上为“差”,60分以下为“较差”。

2、每季度考评结果未达到“良好”支部,支部书记要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深入查找问题,拿出整改意见;连续两个季度未达到“良好”,将取消该支部年终基层先进支部评定资格,取消支部书记年终先进个人评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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