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委发〔2017〕191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镇级各部门党支部:
现将《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委员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委员会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修正后的党章,切实把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组通〔2017〕197 号)文件精神,结合石梯实际,现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新时代新使命新思想新征程”学习讨论。各级党组织通过党委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方式,每月开展 1次集中学习研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与党员一起讨论交流,带头谈认识、讲体会,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镇村两级分别召开学习讨论成果交流研讨会,推动形成真学深悟、真抓实干的良好格局。(时间安排:2017 年 11 月至 12 月)
二、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发《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员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镇党委举办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新党章专题培训班。同时,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新党章作为“农民夜校”培训内容,构建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格局。(时间安排: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全年)
三、融入主题党日活动。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 12 月“党员活动日”重点内容,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要起好示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示范带动全体党员真学深悟、真抓实干。分地域分行业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员活动日”情况,推动形成领导示范带头、党员全员参与的学习贯彻良好氛围。(时间安排:2017 年 12 月)
四、开展理论集中宣讲。组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驻村干部、各村(社区)宣讲员深入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学校等,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讲活动,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讲明白、讲清楚、讲到位,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家喻户晓、入脑入心。(时间安排: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3 月底前)
五、举办主题知识竞赛。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知识竞赛,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
务上来。(时间安排:2018 年 5 月底前)
六、开展“走基层”活动。制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第二阶段“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方案》,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走基层”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贫困村和企业、单位、学校等基层一线,采取上党课、座谈交流等方式带头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时间安排: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3 月)
七、组织系列宣传报道。各级党组织采取专栏、展板、标语等形式,灵活多样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时间安排: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6 月)
八、筹备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前期调研准备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统一部署,制定《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及时启动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更加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领工作,把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加快建设幸福美丽达川。(时间安排:区委文件下发后及时启动)
九、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印发《关于认真开好 2017 年度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党政领导班子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间安排: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于 2018 年 1 月底前召开、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于 2018 年 3 月底前召开)
十、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印发《2017 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做好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时间安排:2018 年 3 月底前)
十一、开展专项督查督导。结合常态督导机制,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每次督查必查内容的基础上,开展一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督导,持续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工作落实。(时间安排:2018 年 6 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