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金垭镇关于食品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清理工作方案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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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府发〔2017〕35 号

 

各村(居)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打击各种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在金垭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排查清理,深挖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特别是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非法添加行为,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逐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我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二、主要任务

  镇各有关部门集中力量,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清理,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治理整改,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一)组织镇农技站、畜牧站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1.规范生产管理,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主体需明确生产主要产品的操作标准,切实按操作规程执行;需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并认真及时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做好各类台帐。

  2.是加强监督检查。镇安监所与镇农技站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专项运动开展每月一次的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镇安监所、河市镇药监站一道对全镇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及流通领域的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其中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排查内容主要包含:

  1.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企业的生产资格许可调查;

  2.对直接参加与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的健康调查;

  3.对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食品是否处于保质期的抽查,以及经营户在进货过程中的索证索票情况。若在排查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无证无照或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现象的,要敦促其补齐执照证件;对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规使用添加剂的单位要勒令停业整顿,特别是对故意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单位要一律吊销相关执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未严格落实相关记录、检查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三无或过期食品要一律集中销毁。

  4.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管。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凉拌菜、生食水产品、熟肉制品等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管以及季节性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食品,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是否存在生熟交叉污染情况,食品原料储存情况,是否存在禁止经营的食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状况,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留样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等。
  5.深化打击餐饮服务食品非法添加整治活动。巩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调味品、食用油、瘦肉精、鲜肉及肉制品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重点排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落实情况,食品添加剂标示规范情况,添加剂使用申报备案制度落实情况,有无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调味品、食用油、鲜肉及肉制品采购索证台账登记和使用情况。
  6.加强对无证餐饮单位的监管。按照“属地管理、规范为主、疏堵相济、有序发展”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清理整治。有计划地开展分类整治,降低无证小餐饮单位的比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以对群众、对企业、对行业、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的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将隐患排查清理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围绕食品安全问题及潜在风险,开展全面、严密的隐患排查。切实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四)完善应急机制,加强督导评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应急物资保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与上下级、各级政府和部门之间联络畅通。要根据排查清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逐级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表扬;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排查清理不力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金垭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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