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府〔2017〕11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 达州市达川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达川财农〔2017〕17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村级建立实体经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村级增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垭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军 党委书记
宋学春 镇 长
副组长:桂 敏 副镇长
成 员:徐继兵 镇农技站长
李茂国 镇财政负责人
黎明聪 镇国土所长
何海英 镇规建办主任
向 旭 镇“三资托管”咨询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桂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继兵同志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农技站。办公室负责制定各项方案,并指导、督促、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各项工作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金垭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