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府发〔2017〕211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经乡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三小”食品整治攻坚行动2017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日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三小”食品整治攻坚行动2017年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集中开展“三小”食品摸底排查,全面摸清情况,到 2017年底80%以上“三小”食品实现备案或登记管理。加快对“三小”食品的规范提升和改造淘汰,2017年全乡打造一批“三小”食品示范点,引导“三小”食品逐步进入店铺规范经营,加快推进食品“成长型”、“小升规”企业发展。加大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整治打击力度。加强对“三小”食品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监督管理,督促小餐饮店、烧烤摊做好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油烟排放达到规定标准。使全乡“三小”食品规范化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食品小作坊。2017年底80%以上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场所清洁卫生,90%以上食品小作坊实现备案登记管理,90%以上食品小作坊得到有效监管,备案登记的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 100%检验。2017 年底全乡至少规划一个食品小作坊集中生产经营示范点。小作坊生产的食品质量有较大的提升,打造一批示范小作坊,产业有较大的发展。打击一批生产危害食品安全的
“黑作坊”。
(二)食品小经营店。2017年底摸清底数,80%以上食品小经营店实现备案登记管理。30%以上小餐饮店实行“明厨亮灶”,40%以上小餐饮店就餐环境有明显改善,50%以上小经营店销售环境干净整洁。2017年底至少打造一批示范店。餐厨废弃物及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取缔一部分屡查屡犯的食品小经营店。
(三)食品小摊贩。2017年底摸清底数,80%以上食品小摊贩实现发放登记卡。80%以上食品小摊贩进入食品摊贩经营区经营,学校200米内无食品小摊贩。查处一批销售非法添加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食品小摊贩。
三、职责分工
(一)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信息统计与报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和确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时段的规划,协助食品监督等部门做好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与各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密切协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二)乡安监局、乡食安办:负责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备案登记管理的指导,督促检查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协助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开展餐厨废弃物及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三)堡子派出所:负责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涉嫌犯罪行为的查处。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活动。
(四)乡环保所:做好“三小”的环境监督管理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协助油烟污染治理工作。配合住建部门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餐厨废弃物及后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乡文广站:负责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宣传工作。
四、实施步骤
整治攻坚行动从 2017年9月至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9月底前)
1.动员部署。乡上召开“三小”食品整治攻坚行动动员会,统一进行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牵头单位和联络人,明确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并报乡食安办。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微信,网站,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整治目标、整治要求和整治重点,畅通社会举报渠道,为《条例》贯彻实施和“三小”食品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10月底前)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细化责任,对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贩的基本情况摸底清查,做到户数清、信息准。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1月底前)
1.开展专项清查。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清查活动,对未备案和未发放登记卡的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加强引导和管理。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提高食品质量。引导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到规划区集中经营。
2.开展专项抽检。乡食安办要将“三小”食品监督抽检纳入年度抽检计划,把风险隐患高、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三小”食品作为抽检重点,使辖区可检品种的覆盖率达到 60%以上,对监管对象每年快检不得少于 2 批次,对快检发现问题或潜在风险要一查到底。
3.开展集中整治。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小作坊、小经营店生产经营场所布局混乱、物品摆放无序、环境卫生差、人员着装不整洁、相关证照不完善、餐厨垃圾不安规定处理、油烟污染,帮助引导从业者建立起相对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操作规范,生产经营场地保持干净整洁有序,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产品质量安全有保证,食品摊贩的乱摆乱放、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食材质量不合格和环境卫生差,引导进入规划区经营,禁止在学校200 米内经营。各地各部门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着力治本。宣传教育一批无知无畏者,严厉查处一批铤而走险者,铁拳打击一批丧心病狂者。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2月底)
乡食安办将组织人员对“三小”食品整治攻坚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查看工作机构设立情况、业务完成百分比、信息报送、“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升情况,打造“三小”食品示范点、示范街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三小”食品整治攻坚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付诸实施。各村(居)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三小”食品整治攻坚行动的目的意义,营造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邀请新闻媒体参与“三小”食品整治攻坚行动的各个阶段,及时曝光“三小”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宣传“三小”食品整治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效。
(三)强化资料收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小”食品整治攻坚行动资料收集工作,及时收集相关文件、好的经验做法、影像等资料,确保整治攻坚行动全过程痕迹化管理。建立行动月报制度,各相关责任部门每月1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冉明,联系电话:3610194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三小”食品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蒲达平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 组 长:陶思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江艳华 堡子派出所所长
成 员:冉 明 乡安监所所长
杨贵政 乡安监所工作人员
王玉彪 乡安监所工作人员
朱 勇 乡安监所工作人员
申 权 乡农技站站长
吴绍勇 乡畜牧站站长
杨 敏 乡中心校校长
王 旭 乡卫生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