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府发〔2017〕150号
柏林沟村、沿溪河村、跑马坪村村民委员会:
我乡接到达川区农业局实施粮油生产项目采购的肥料的通知,报经陈家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分发给三个贫困村。为了规范我乡项目农资发放工作,经陈家乡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村在分发物资时,要将经研究的具体分配方案报乡政府领导审定后留乡农技站备查。
二、各村委会收到乡分发的农资后,须以村为单位出据收条,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交乡农技站转达川区农技站。
三、驻村干部和农技站要监督村委会把农资分发到户,严禁弄虚作假,要监督村委会据实造好发放花名册、受益户签字并摁手印。
四、各村要拍摄分发农资图片(电子档),每社2-3张交乡农技站,图片要清晰、显示发放场面。
五、上述“一条一册”及所有图片各村自行复印留存备查,原件从收到物资之日起,须在八个工作日内上交乡农技站,过期将上报严追责任。
六、严禁截留、挪用、变卖项目农资等违法行为,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加大项目农资发放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核查,如有不法行为,一经发现,报经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陈家乡综合办公室 0818-3140228
陈家乡纪委办公室 0818-3140110
附件:1.收条模板
2.物资发放花名册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1收 条
今收到达州市达川区XXXXX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XXXX(规格,例如:45%)XXXX(品种,例如:复合肥)XXXX吨(或公斤、包)。
收货单位(加盖公章):XXXX乡(镇)XXX村委会
经办人:XXXX
XXXX年XX月XX日
(备注:为便于财务收纳,要求此收条规格为A4纸的三分之一,即一张A4纸可出据三张收条。)
附件2:农资发放花名册
乡 村 发放时间:201 年 月 日 单位:
序号 | 社别 | 农户姓名 | 农资品种 及规格 | 数量 | 农户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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