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关于成立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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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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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陈府发〔2017〕145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内控水平,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现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廖  飞

副组长:何  峰

成  员:程世梅、王滑翔、郑海浪、李发生、周春林、

董  环、周兰权、罗洪林、吕博文、李  林、林贤模

组长廖飞负总责,副组长何峰负责内部控制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指导、审核等,李发生负责内部控制工作具体开展。

由乡财政部门牵头部门,乡纪委为监督部门,各部门协同的联席办公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发生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内控工作日常事务。周春林负责内控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

并建立如下工作机制:

一、汇报机制

内控日常建设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进行汇报审核,再向组长汇报。

内控日常监督工作情况由领导小组监督部门向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进行汇报审核,再向组长汇报。

二、沟通机制

建立联席工作,各部门协同,由牵头部门负责沟通协调的具体工作。

三、议事决策机制

建立集体议事决策机制,由领导小组全员参与决策过程。

1、讨论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对讨论的问题,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2、在决策事项会议上,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3、组长或主持会议的其他副组长应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发表意见。

4、对讨论中意见分忮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出决策。

四、工作考核机制

单位拟定的实施方案由领导小组具体执行,执行过程须明确时间节点,领导小组监督部门负责工作考核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五、专项问题解决机制

专项问题实行一事一议的机制,群力群策共商问题的解决方案,具体决策程序执行本通知的议事决策机制。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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