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关于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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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府发〔2017〕53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遏制非法集资案件苗头,根据《达州市达川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2017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达川处非领办〔2017〕2号)文件精神,我乡广泛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我乡社会公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增强其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提高社会各行业工作人员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意识,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营造全社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共创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与形式

结合我乡实际,各村(社区)要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活动,以投融资中介(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为重点宣传领域,以老年人、农民工等易受侵害群体为重点宣传对象,充分运用网络等传统宣传媒介和微博、微信等载体,将法律政策解读与典型案例剖析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让广大群众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避免产生“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道德风险,引导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一)集中宣传。利用当场日,发放《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单》,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接受公众咨询。

(二)网络宣传。充分运用微信、QQ、短信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通过 “农民夜校”“远教”等设施设备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

(三)标语宣传。在各村(社区)人口密集地段、醒目路段悬挂宣传条幅、宣传展板、宣传海报等。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4月30日)。召开宣传活动动员会,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宣传方案,分解落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1日—5月31日)。与新闻媒体相互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拓宽渠道,多措并举,努力扩大宣传面,充分利用网络媒体,通过开辟宣传专栏、发送手机短信、印制宣传单、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开展强大的宣传攻势。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6月5日)。及时总结宣传月工作经验和做法,编写活动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真正拧成一股绳,形成一股劲,确保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要大力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善于借助各种新兴媒介载体,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机制,形成常态。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宣传,坚持持续宣传,加强全面宣传,注重培育发展常态化宣传方式和载体,推动宣传教育长期化、经常化、规范化。

  

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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