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府发〔2017〕71号
各村(社区):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切实解决碑高乡域内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在建立“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工作清单的基础上,在区域内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简称“四项行动”)。同时,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有效遏制危害河湖健康的行为;建立健全巡河制度,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新的危害河湖健康的行为发生;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
一、清河行动。通过对乱丢垃圾、侵占河道和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改善河湖环境质量。巩固和完善环卫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村级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使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加强河道日常监管。对排查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堆乱弃情况,及时予以整改、上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根据《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彻底清理河滩地建设装运场地、堆放砂石料、堆放碍洪废弃料的行为。加强对辖区企业、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防止弃渣进入河道,及时恢复植被。
二、护岸行动。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清理整治侵占破坏岸线行为,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堆场、耕种等行为,打击霸河霸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实施水岸绿化工程。根据我乡河流的土壤、小气候等特点,对不同流域制定不同绿化方案,采用不同绿化模式,因地制宜,适地适树。
三、净水行动。通过开展各种水体污染整治行动,综合整治水环境。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台账管理,加强日常巡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性监测及监督检查;加强工矿企业排污整治。调查摸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对不达标排放企业制定限期整改计划措施;严格禁止高污染企业进入;加强生活污水处理。积极向相关部门衔接,修建污水处理三级沉淀池,加强农户环保知识宣传,提高农户环保意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根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通过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污染零排放。在散养密集区,加快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实施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等环境整治。巩固已关停禁养区内养殖户的成果,防止反弹;农业化学肥料、农药治理。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和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积极推广绿色防控,减少面源污染,确保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减少;认真整顿检查农资市场,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搞好农资安全生产,确保无农药污染、中毒等事故发生;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环境治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
四、保水行动。展保护河湖的行动,保护水资源、水环境,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提高用水效率,防治破坏水资源、水环境等行为发生。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推进水土保持监测。教育群众依法捕捞、持证生产,保护资源环境,不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不收购运输贩卖非法渔获物;依法清理取缔电捕网等非法渔具;依法打击在江河湖库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查处禁渔期偷捕等非法捕捞行为和收购贩运非法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河捕鱼行为。
各村(社区)“四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一并考核。乡环保所将加强对“四项行动”推进情况的督查指导,对行动缓慢、措施不到位的,将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已确保“河长制”顺利推进,收到实效。
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