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关于转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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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府发〔2017〕99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试行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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