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府发〔2017〕103号
各村民委员会:
为确保我乡2017年如期脱贫,根据乡党委会议精神,现将全乡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1-9月,大多数村高度重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严格按照区乡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积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截止2017年9月14日,全乡共获得贷款户数190户,贷款金额490.5万元,占总任务的81.9%。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个别村对扶贫小额信贷的政策宣传流于形式,未向贫困户讲深讲透,更未挖掘贫困户评级户数的潜力。
(二)完成进度不平衡。高码头村完成14户,占总任务的56%,进度较好的有周家安、芦山、永必坝村,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措施不到位。个别村未充分认识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对于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工作上被动应付,措施不得力,效果不佳。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各村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加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用扶贫小额信贷实现脱贫致富。各村必须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任务。
(二)进一步加大通报问责力度。乡脱贫办每周要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通报力度,对工作推动不力,效果不佳,连续2周倒数第一的,村支部书记向党委书面检查,10月底不能全面完成任务的将严肃问责。
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