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委发〔2017〕188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单位):
为保障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顺利推行,经党政办公室研究,决定成立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领导小组。
组 长:李 秋 党委书记、大调解中心主任
尹修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潘 梅 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李江山 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瞿传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谭祖喜 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 琼 党委委员、副镇长
牟红梅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赵相荣 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龚继权 石梯司法所长
莫 莎 石梯司法所干部
魏兴华 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
李 国 社会事务政务中心工作人员、武装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莫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