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委发〔2017〕172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镇级各单位: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依法治理机构建设和工作力量的通知》达川法治办〔2017〕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治镇工作的领导,对原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作出调整,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勇(镇党委书记)
唐 军(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赵相贵(镇党委副书记)
张 卫(镇纪委书记)
成 员:谭 微(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乐 涛(镇防邪办主任)
周维建(镇党政办主任)
聂 墉(派出所所长)
孙在权(镇财政所所长)
李 学(国土所所长)
刘 才(规建办副主任)
刘功文(工商所所长)
邱太海(石桥中学校长)
张时斌(中心校校长)
段玉奎(列宁小学校长)
李世兵(安监所所长)
赵家现(石桥镇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任 超(食药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公室,由乐涛兼任石桥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周维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依法治镇办公室由乐涛、周维建、彭小锋三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委员会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