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委发〔2017〕104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
为全力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的关闭搬迁工作,现调整河市镇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张永红 党委书记
副组长:金中华 镇长
余政江 副镇长
成 员:刘德安 河市镇畜牧站站长
刘述兵 河市镇环保所工作人员
郭德平 河市镇水利站站长
郑 浪 河市镇国土所所长
朱成平 河市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王兆金 河市镇财政所所长
张 斌 河市镇派出所所长
陈维国 河市镇昌红村支部书记
刘孝礼 河市镇河龙村第一书记
刘正军 河市镇金滩村支部书记
黄孝均 河市镇金马村支部书记
黄义茂 河市镇新桥村支部书记
何小波 河市镇新龙村支部书记
张福贵 河市镇成都村主任
何 西 河市镇金河村支部书记
谭开棉 河市镇金星村支部书记
黄文华 河市镇金湾村支部书记
向可富 河市镇新勤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河市镇畜牧站,由刘德安兼任办公室主任,畜牧站负责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养殖场户的关闭搬迁工作,负责政策宣讲、群众信访、处突维稳工作;负责与养殖场签订关闭搬迁协议、数据核实和养殖场关闭搬迁前、中、后图片和相关数据等资料收集整理至镇畜牧站汇总,负责加强巡查,建立长效机制,严防禁养区复养反弹。
第一组
组 长:刘小琴 余政江
副组长:刘德安
成 员:周 玲 罗德彪 陈维国 潘光娅 刘孝礼
第二组
组 长:李 旭 蒋立强
副组长:谭清玉
成 员:艾福君 张福贵 李钰莹 何 西 黄孝均 黎 盛 黄文华 彭福建 谭开棉 严 龙 黄义茂 杨兴全 向可富
第三组
组 长:黄晨曦
副组长:刘述兵
成 员:覃方华 孙仲荣 张竹英 廖伦华 刘正军 宋平菊 何小波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委员会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