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府发[2017]60号
各村(居)、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达川安办[2017]79号文件要求和布署,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进入夏季高温季节和汛期,以及近期化工行业经济效益回升,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上升的严峻形势,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检领导小组。
组 长:侯旭霖
副组长:刘杨生
成 员:郑德映 汤修春 王国富 程 迅 彭庆虎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彭庆虎兼任。具体负责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督查和汇报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或超出许可范围,或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
(二)、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未经许可、备案。
(三)、是否未按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并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环节的查验、登记等制度。
(四)、发货前是否未认真查验、登记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的资质证件,为无资质驾驶员、押运员和车辆发货的。
(五)、是否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等手段损坏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
(六)、在管道周边搭建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建筑物,利用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悬挂广告牌、搭建构筑物的。
(七)、在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外缘两侧各5米范围内,种植乔木、灌木等植物,取土、采石、用火、堆放可燃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工程钻探的。
(八)、坚决取缔小型柴油罐车、建设工地、厂矿企业非法贮存、销售柴油的行为。
(九)、加强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汛期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汛期安全生产。
(十)、对辖区涉及特殊作业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特殊作业环节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过程记录,企业要加强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设施设备检维修等特殊作业过程风险的辨识和管理,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确保各项规定执行落实到位,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发生。
四、工作安排
此次安全检查工作从即日起至10月20日结束,共分为3个阶段。首先是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10日);其次是自查整改阶段(8月11日至9月15日);最后是检查督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20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立即安排部署,召开好会议,明确自查的重点内容、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深入生产一线,深入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查隐患、找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发现大检查中的突出问题。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要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履行职责,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做细。建立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坚持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报告,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对因打击不力、责任不到位、整改不落实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木子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