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府发〔2017〕102号
镇域内各单位:
按照达州市达川区“三大战役”办公室《关于强化全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达川污防“三大战役”办发[2017]19号文件要求,开展强化“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镇域内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依据相关法规,对照目标任务,迅速建立台账,明确取缔企业和整治企业名单,清理取缔及整治内容,完成任务的时限,达到的效果,负责实施的责任人,逐项推进,挂号销账。
2.镇域内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散乱污”企业强化清理整治工作,于2017年11月24日中午12点前将清理情况报送大树镇环保所(交两张附表和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同时要对已开展的工作实行痕迹管理,每一阶段都要有印证材料,包括取缔前后对比照片,停电、停水、停气的图片等。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