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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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府发〔2017〕101号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辖区内各生产经营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督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抽查工作的要求按照2017年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从2017年7月起在全镇立即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0日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执法检查目的

通过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88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推动我镇企业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将应急管理执法工作贯穿全年,确保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不断提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和水平。

二、检查对象

全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企业和规模以上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等。

三、检查内容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情况;

2.应急演练和分析评估情况;

3.应急管理机构队伍建立、人员配备情况;

4.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设备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5.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监控及日常管理情况。

四、检查方法

采取企业按照检查内容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自查与整改工作,镇安监所抽查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时间安排

执法检查活动7月1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各类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检查内容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自查、整改。

六、重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此次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执法检查作为年度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任务与目标,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此次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自主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和资料台帐,强化应急救援实战化演练效果,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确保生产安全。

(三)规范执法程序,严查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要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根据检查结果依法下达行政执法文书。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要求其整改,并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和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并及时调查取证,依法立案查处。对经停产、停业整顿治理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四)加强跟踪指导,逐步实现“四进”。镇安监所要加强企业自查、整改后的跟踪指导,确保企业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督促企业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应急管理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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