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委发﹝2017﹞96号
乡级各单位、各村(居)委会:
为了更好的实施大堰乡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工作,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小区)的核查工作的通知》(达川府办函[2017]146号)要求,现成立大堰乡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杨海燕 党委书记
杨 志 乡 长
副组长:高 玲 人大主席
潘 军 副 书 记
吴 娟 纪委书记
刘宗伦 副 乡 长
李霜霜 副 乡 长
成 员:冷爱国 财政所所长
程小云 计生办主任
李小军 国土所所长
任志华 林业站站长
王 杰 畜牧站站长
郝近飞 农技站站长
许 川 综合办主任
任 保 就保中心主任
周安漠 文广站站长
办公室下设在乡畜牧兽医站,由王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