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关于印发《达川区申家乡2017年土地股份合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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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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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府发〔2017〕87号

 青竹村:

为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日

达川区申家乡2017年土地股份合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革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部署,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主体和受益者。

二、工作目标

在申家乡青竹村建立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青竹村土地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个,流转耕地面积2200亩以上。

三、土地流转方式

以土地入股分红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

四、工作步骤

2017年11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具体分调查摸底、组织实施、总结完善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6月底前完成)

1、组建试点工作领导机构,成立工作班子和试点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筛选和明确试点范围。

2、组织召开试点村村民代表大会,调查、掌握农户的思想状况,收集、整理土地承包的有关资料,摸清当地土地流转及土地股份制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3、拟定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底-8月31日)

1、加强领导,宣传发动。建立由乡长周美华为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乡长徐志杰为副组长,农技站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农技站,由乡农技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试点村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督促指导试点工作建立相应的组织,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黑板报、报纸、电视、广播等阵地和印发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农民宣传、讲解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有关政策,做好试点工作和村组干部的思想发动和培训工作。

2、成立合作社,制定章程。根据法律规定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要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选出股东代表,制订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明确权利义务及收益分配方式等,通过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3、核定情况,登记造册。农户以书面形式申请入社入股,批复后核实人口、土地的数量,明确土地权属和数量,按户登记造册,并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

4、填写审批表册,签订土地入股协议。各农户与村经济合作社填写相关审批表册,签订土地入股协议。村农户按照入股面积或每亩折算股份入股。合作社社员根据入股情况分红,不参与土地的经营管理。股份认定后,由合作社发放统一制式的股权证。

5、经营管理,合理分配。召开股东(代表)大会,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会”组织按照章程明确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职能,各司其职,积极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各合作社在获得收益后,可实行保底分红加浮动红利的方式进行分配,浮动红利根据市场及合作社经营状况,由合作社提出方案经理事会研究审核同意后执行。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7年9月1日-11月底)

1、针对试点工作中的任务和要求,逐项检查,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写出工作总结材料,为下一步推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试点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方案、有关政策、分户手册、审批表等书面材料进行建档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试点的重大意义,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区年度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开展。通过试点,为创新达川区土地流转方式、保障农民利益进行探索和积累经验。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试点的有关政策、活动、经验和典型,调动农户参与、支持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有利于试点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出台政策,适当扶持。帮助新建立并成功运转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申报国家种粮大户补贴,组织土地股份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各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持项目,争取上级整合的农业发展、农业机械、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农村道路、农村扶贫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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