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委发〔2017〕89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乡级各单位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农民夜校” 中心校建设的通知》(达川组通〔2017〕139号)精神,充分发挥“农民夜校”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激发群众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我乡和平村开办1所“农民夜校”中心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综合交通条件、产业优势、现有阵地资源,结合“四好村”创建、党建示范点打造等,各村(社区)要在本辖区内开办 1所“农民夜校”中心校(可在现有“农民夜校”中确定),作为本辖区内“农民夜校”的示范培训基地。通过建设,最大化的发挥“农民夜校”中心校主体功能,示范引领开展好教学研究、教学实验、示范培训、统筹指导,推动“农民夜校”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相关要求
(一)培训设施。合理调配现有资源,在中心校教室内安装电脑(接入互联网)、电视机或者投影仪、有条件的可安装 LED显示屏,确保示范培训班硬件基础完备。
(二)管理机构。要有标识挂牌,“农民夜校”中心校由乡党委主办。成立由党委书记任校长、分管副书记任副校长,驻村班子成员、组织委员、乡站点管理员、“农民夜校”校长任成员的组织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中心校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组织管理、课程设置、教师调配、教材选用、考核评估、设施管理、教学研究、教法实验和示范培训等工作。
(三)示范开课。运用好“农民夜校+”模式,结合道德讲堂、远程教育、电子商务、产业基地以及艰苦创业、脱贫争先、感恩奋进“三项教育”活动创新开课,示范培训。可适当结合典型宣讲、播放主旋律电影、跳坝坝舞、开展文体娱乐比赛等活动,吸引群众参学。
(四)统筹指导。“农民夜校”中心校全面负责辖区内各“农民夜校”教学实施的统筹指导。年初要有“农民夜校”工作总体方案、具体教学计划,年终要有工作总结,要健全运行台账,规范登记“农民夜校”运行记录簿和远程教育工作手册。
(五)师资调配。建立不少于 30 人的乡级“农民夜校”师资库,定期组织乡级教师送教下基层。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头上讲台,每季度不少于 2 次。
(六)教材选用。整合党员教育、农家书屋、社会各界赠书等教材资源,建立乡镇本级“农民夜校”教材库。
(七)督查考核。落实定期督查制度,乡党委每半年要组织一次综合考评,对辖区内“农民夜校”工作推进不力、效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考评优秀、成绩突出的精心奖励表扬,把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及党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罐子乡委员会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