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委发〔2017〕129号
各相关村:
按照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司法局、区农业局《关于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非贫困村全覆盖选派帮扶力量的通知》(达川组通〔2017〕65号)和区司法局、区法律工作者协会《关于开展“助力精准脱贫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活动的通知》(达川司发〔2017〕70号)要求,根据我乡实际,经党委研究,明确乐涛、彭小锋、彭大川、喻雪莲、余旺春、袁德彬、谢江、王明胜、易利见、罗丕忠、赵良松、彭素、张治安13名同志为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成员,引导非贫困村依法管理村务,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体检,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协助困难群众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进行法制宣传,参与人民调解。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五四镇委员会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