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五四镇关于进一步明确贫困村驻村工作组人员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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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发〔2017〕120号

各贫困村:

根据区委安排和脱贫攻坚工作需要,现对我镇4个贫困村驻村工作组人员进一步明确,现通知如下:

斗角村:王灿潺(组长)、高维、孙竟武、陶亮、李小勇;

铧厂沟村:黎平(组长)、王敬轩、王敬清;

五马石村:李学进(组长)、段波、吴继东;

田家店村:刘俊(组长)、王明胜、张长东。

请各相关村迅速做好工作衔接,工作组成员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驻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工作日的三分之二,要食宿在村、履职尽责,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五四镇委员会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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