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五四镇关于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的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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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府发〔2017〕111号

各村(社区)民委员会、镇级有关部门:

根据达川府办【2017】146号《关于认真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小区)的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城镇居民区(达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属畜禽养殖禁养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立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乡党委书记王玉建、乡长肖雄任组长 ,党政班子成员秦大强、王明胜、彭素、张君海、王敬轩、高维为副组长,蒋祥平、李红林、王小佳、阮述平、刘高荣、刘川、何武军、何流、李仁华、各村(社区)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村支两委为成员的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二、 切实摸底排查。由乡畜牧站牵头,各村(社区)为

责任主体,乡级相关部门配合,在原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彻底查清辖区内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具体情况。建立台帐,整理造册,列出关闭或搬迁时间节点,为依法关闭或搬迁提供保障。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于瞒报、漏报等失职渎职、违法违规的单位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五四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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