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府发〔2017〕111号
各村(社区)民委员会、镇级有关部门:
根据达川府办【2017】146号《关于认真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小区)的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城镇居民区(达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属畜禽养殖禁养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立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乡党委书记王玉建、乡长肖雄任组长 ,党政班子成员秦大强、王明胜、彭素、张君海、王敬轩、高维为副组长,蒋祥平、李红林、王小佳、阮述平、刘高荣、刘川、何武军、何流、李仁华、各村(社区)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村支两委为成员的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二、 切实摸底排查。由乡畜牧站牵头,各村(社区)为
责任主体,乡级相关部门配合,在原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彻底查清辖区内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具体情况。建立台帐,整理造册,列出关闭或搬迁时间节点,为依法关闭或搬迁提供保障。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于瞒报、漏报等失职渎职、违法违规的单位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五四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