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关于成立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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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翠办发〔2017〕71号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相关部门:

按照《达川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及要求,街道辖区均属于禁养区,为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拆迁工作,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朱  静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  巧  街道党工委委员、大调解协调中心副主任

成  员:范中寿  翠屏街道畜牧兽医站负责人

王国斗  街道综合办负责人

杨媛媛  街道财政所负责人

杜  棚  街道城管办负责人

聂大英  翠屏街道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曾莉华  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

胡绪贵  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

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翠屏街道畜牧兽医站,由范中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组日常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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