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三街办发〔2017〕106号
千坵塝村、七里沟煤矿:
现将《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达川安办〔2017〕10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三里坪街道办事处
2017年10月26日
达川安办〔2017〕107号
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涉煤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2017年10月12-15日,四川省交叉监察执法第二组对我区达州市兰草沟煤业有限公司兰草沟、达州博瑞实业有限公司易家沟煤矿三号井检查时,发现两矿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分别处罚109.9万元、68万元,并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和1个月。这些问题的存在,暴露出我区煤矿企业未真正汲取开江、大竹县煤矿事故教训,未认真贯彻落实“10.2”、“10.8”会议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未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深刻汲取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迅速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的通知》(安委办〔2017〕2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重点时段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各涉煤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坚决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省、市、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采取强硬措施和铁腕手段,真正严起来、硬起来、狠起来、实起来,切实把煤矿安全盯紧看牢,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全面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矿级管理、各科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总经理、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关键领导岗位的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保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生产安全系统完善可靠、重大灾害有效防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做到明责、知责、履责,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
三、狠抓严格执法
各涉煤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单位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厉惩处超层越界开采、非正规开采、“五假五超”、未经验收擅自复工复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通风、机电运输、安全监控等主要生产安全系统不可靠,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以及《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的15个方面64种重大隐患情形,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顶格处罚。
四、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区级领导联系煤矿、区级部门包矿、乡镇领导盯矿制度。二是各涉煤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单位职能职责和制定的专项检查方案对煤矿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三是区煤监局要对正常生产建设、停工停产整改、列入去产能和长期停工停产矿井,逐矿明确专人盯守或巡查,落实驻矿监管任务和责任。四是各涉煤乡镇对已经关闭矿井,要加大巡回检查、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力度,严防死灰复燃。五是区国土资源分局要对煤矿超层越界违法生产实施监管,坚决打击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六是区安监局要加大煤矿日常安全的综合督查。
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