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关于印发《三里坪街道“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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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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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三街办发〔2017〕112号

 

各村(社区居)居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散乱污”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按照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三里坪街道“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三里坪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14日

三里坪街道“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为推进全街道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加强辖区大气、水和土壤环境深度治理,切实做好“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全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达川污防“三大战役”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执行环保、安监、国土、建设、规划、工商、发改、公安、质监、商务、水务及电力等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以短期见效、加快治理、常态化保持为原则,集中对全街道“散乱污”企业进行规范整治。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治和验收任务。同时,加强监管,杜绝新的“散乱污”出现,达到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产业层次大幅提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

二、治理范围

(一)明确“散乱污”企业界定范围。“散乱污”是指: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二)“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范围。一是重点对全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加工制造业企业进行清理整治;二是对分布在城郊结合部的不符合达川区产业布局规划、不在工业聚集区内,且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三是对无任何污染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大气或河流中,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

三、实施主体

“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三里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本次“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行动的实施主体,对街道“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负总责。驻村(社区)领导和干部,具体负责督导指导“散乱污”治理工作。街道环保所、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本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每家“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的包片区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每家“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均有专人负责。同时,按照环境保护三、四级网格工作任务,切实履行三、四级网格监管职责,实现“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全方位、无缝隙推进,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定期调度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实施步骤

(一)查漏补缺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20日)。各村(社区)在上一阶段摸排“小散乱污”企业名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本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全方位再摸排,确保全域覆盖,做到不瞒报、不漏报。经驻各村(社区)领导和干部及村(社区)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后统一补充上报街道环保所,确保无一疏漏。

(二)清理整治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2月29日)。各村(社区)严格按照四级网格化监管职责的要求,将责任分解到小组(小区),明确具体责任人,配合相关部门对“散乱污”企业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治改造等方式逐企进行整顿治理,同时要对开展工作实行痕迹管理,每一阶段都要有印证材料,包括取缔前的照片,停电、停水、停气的照片,取缔后的照片等,于2017年12月29日前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汇报,连同印证材料一并报送街道环保所。各村(社区)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要开展“回头看”活动,并认真进行总结,履行好四级网格化监管职责,坚决防止已取缔“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和对新的“散乱污”企业产生进行密切监管。

五、强化督查问责

三里坪街道环保所将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对各村(社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报送街道纪工委,经综合审定后,对检查到存在问题的村(社区)进行通报,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由街道纪工委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在对“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员,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此次“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将纳入年底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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