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委发﹝2017﹞81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根据《达州达川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依法治理机构建设和工作力量的通知》(达川法治办〔2017〕1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乡依法治乡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原依法治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充实调整,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杨海燕 党委书记
杨 志 乡 长
副组长:潘 军 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李霜霜 组织委员、副乡长、安监所长
冷爱国 财政所长
许 川 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 全 民政助理员
高利梅 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任志华 林业站站长
郝近飞 农技站站长
周安漠 文广站站长
李小军 国土所所长
黄 帅 驻乡民警
杜 军 中心校校长
夏长迁 卫生院院长
王 杰 兽防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许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高利梅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特此通知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