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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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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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府发〔2017〕7号

各村、镇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保护辖区森林资源和林区生命财政安全,促进赵家镇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森林法》、《公共安全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将《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9日    

 

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一、总则

(一)目的: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处理办法,确保辖区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1.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挥各有林村制定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落实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积极协调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的快速有效。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坚持以保护火灾发生地居民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4.提高警惕,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机制和工作准备,做到常备不懈,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

5.编制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

6.适用范围。本应急办法适用于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参与指挥与协调的森林火灾的扑工作。

7.火情报告: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当发生森林火情后,第一时间立即上报镇政府(电话:3360032)和林业站(电话:3361581)并及时上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

8.处置办法启动: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火灾没等到控制,仍有继续蔓延的危险时,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批准启动本办法。

(1)直接威胁村社居民以及重要设施安全;

(2)可能发生严重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依靠当地力量难以扑灭,火场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4)需要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协调组织指挥扑救和紧急处置的其他情形。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成立镇护林防火指挥部:

指挥长:程  章   赵家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吴柏霖   赵家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  凤   赵家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指挥中心值班电话:3360032    3361581

指挥部成员:林业站、派出所、民政办、广播站、财政所、学校、安监办、人武部、医院、相关单位负责人。

镇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分队(26人)具体如下:

队  长:程  章

副队长:吴柏霖   杨  凤

成  员:张  洋、李青林、朱才富、陈一全、高兆斌、李忠金、汪时维、郭远川、杜友志、万永平、李  卓、任志华、杨瑞江、杨均政、吴  伟、蒋局忠、柏子见、樊华江、黄平川、吴应利、蒲以明、张海军、雷  慧、朱祥伦、张富伟、朱海春、何定明、潘荣前

各应急分队成员需保持24小时信息渠道畅通,令行禁止,确保应急处置办法行之有效。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任务:此处专指启动本应急办法后各成员单位扑救森林火灾时的任务不包括作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日常开展的森林消防检查、监督、组织协调等预防工作。

林业站职责任务:应急办法启动后林业站具体负责火灾扑救的指挥,林业站组成应急扑火指挥部,在镇领导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和村社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各村社尽快扑灭火灾。

镇办公室负责应急扑火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联系组织供应扑火物资,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保障。

广播站职责任务:组织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具体事宜。

民政办:负责协受灾村民安置及生活保障。

财政所:负责森林火灾扑火经费预算,拨付工作。

派出所:组织搞好灾后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和火灾案件的查处。

学校:负责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安全教育。

人武部:负责处理预备部队增援事宜。

医院:负责扑火工作中出现的各种人员伤情,并做好及时救治。

(三)村社扑火指挥机构: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森林火灾发生地的村社负责人组成火灾扑救组织领导机构。

职责任务: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当地扑火指挥机构应积极组织扑救工作,掌握火情,分析火势,组织扑火人员,实施扑救方案,及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赵家镇林业资源现状

全镇幅员面积50922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7000亩。现有森林面积5000余亩,森林覆盖率为9.8%,是一个人口较多,森林资源相对较少的大镇。主要特点:一是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全镇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林山村和飞马村;二是林种结构不合理,树种结构单一。主要以马尾松、柏树为主的纯用材林较多,混交林较少。特别是防火树分布极少,抗火能力较弱;三是天然次生林多,加之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林内植被丰富,可燃物增多,火险等级高。

四、预警监测机制

森林预测预报:根据扑火工作的需要,根据天气预报,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对重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扑火决策辅助信息。

五、配备扑火物质

(一)镇应急分队储备应急车1辆(场镇洒水车)、油锯2把,砍刀30把、打火帚30把、手电筒30个。

(二)各有林村(断石、林山、谷花、石垭、飞马)应储备砍刀50把、打火帚50把、手电筒50只。

五、火灾扑救

(一)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应急反应:发生森林火灾后,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必须设立前指挥,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同时将重点火场的综合情况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及时上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二)扑火指挥:(1)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2)逐级指挥:坚持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必须执行上级的命令。(3)分区指挥: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各级各片负责指挥者在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挥区域内的组织指挥。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点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

(3)在扑火战术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来,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力量,打歼灭战。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火和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的原则。

(四)信息报送和处理

1.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定时向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火场综合情况。

2.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火场情况、起草《森林火灾情况报告》,由指挥部领导审签后,报护区林防火指挥部和区政府。

(五)扑火安全: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行、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员的安全。

(六)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预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确保居民安全,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七)医疗救护: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医院和失火村要积极开展救治和善后工作。

(八)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扑救森林火灾应与当地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机关干部、民兵预备役部队及当地群众等扑火力量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实施跨区增援计划。

(九)火灾案件查处:派出所、林业站负责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应急结束: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宣布解除本办法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

六、后期处置

火灾评估: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工作总结: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根据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区政府的要求上报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七、附则

1、本办法由镇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条款内容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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