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委发〔2017〕123号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部署,切实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福善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在全镇深入开展宣讲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完成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党委宣讲团成员
团 长:冉小伟 党委书记
副团长:王锡彬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周 勇 人大主席
朱妮兰 纪委书记
高永海 副镇长
邓 敏 组织委员
李 刚 副镇长
万相元 正科级干部
高远双 正科级干部
张家华 正科级干部
王绍军 广播站站长
陶瑶瑶 大学生村官
各党支部书记为镇党委宣讲团特别成员。
二、责任分工
周勇、王绍军负责关家村、八庙村宣讲的牵头工作;
王锡彬、万相元福善社区、王家村、立志建司宣讲的牵头工作;
朱妮兰、唐文茹负责四合村、牌坊村宣讲的牵头工作;
高永海、高远双负责莲花村、清河村宣讲的牵头工作;
邓敏、张家华负责石堰村、圣学村、机关支部宣讲的牵头工作;
李刚、陶瑶瑶负责桥亭村、刘家村宣讲的牵头工作。
三、宣讲时间安排
镇宣讲团拟定于11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分赴各支部开展宣讲。
四、有关要求
1、镇宣讲团在各地开展宣讲的有关事项,由镇负责牵头的领导与各支部联系,进行沟通协调。各支部要把此次宣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严肃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2、镇党委宣讲团成员要按照区委的宣讲要求,在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精心准备,认真进行备课,撰写宣讲报告,增强宣讲实效。
3、各支部在组织好学习宣讲的同时,做好宣讲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将学习宣讲图片、视频、小结,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镇综合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