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关于成立福善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11-14
点击数:

福委发〔2017〕123号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部署,切实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福善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在全镇深入开展宣讲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完成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党委宣讲团成员

团  长:冉小伟   党委书记

副团长:王锡彬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周  勇   人大主席

        朱妮兰   纪委书记

        高永海   副镇长

        邓  敏   组织委员

        李  刚   副镇长

        万相元   正科级干部

        高远双   正科级干部

        张家华   正科级干部

        王绍军   广播站站长

        陶瑶瑶   大学生村官

各党支部书记为镇党委宣讲团特别成员。

二、责任分工

周勇、王绍军负责关家村、八庙村宣讲的牵头工作;

王锡彬、万相元福善社区、王家村、立志建司宣讲的牵头工作;

朱妮兰、唐文茹负责四合村、牌坊村宣讲的牵头工作;

高永海、高远双负责莲花村、清河村宣讲的牵头工作;

邓敏、张家华负责石堰村、圣学村、机关支部宣讲的牵头工作;

李刚、陶瑶瑶负责桥亭村、刘家村宣讲的牵头工作。

三、宣讲时间安排

镇宣讲团拟定于11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分赴各支部开展宣讲。

四、有关要求

1、镇宣讲团在各地开展宣讲的有关事项,由镇负责牵头的领导与各支部联系,进行沟通协调。各支部要把此次宣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严肃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2、镇党委宣讲团成员要按照区委的宣讲要求,在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精心准备,认真进行备课,撰写宣讲报告,增强宣讲实效。

3、各支部在组织好学习宣讲的同时,做好宣讲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将学习宣讲图片、视频、小结,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镇综合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