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李华、米俊等两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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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委干〔2017〕9号


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经镇党委会、达川区农商银行景市镇支行研究同意:

达川区农商银行景市镇支行李华为景市镇皂角村、钟灵村、高庙村、镜子河村、拱桥坝村、长屋村、一佛村、梨子垭村、白阳坝村、高板桥村、红岩洞村农信员;

达川区农商银行景市镇支行米俊为景市镇文家场村、茶园寺村、团田坝村、响水洞村、寨子村、牛家庙村、洞山寺村、厂子村、堕鼓石村农信员。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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