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印发《每月开展“5+2”“3+2”帮扶力量履职情况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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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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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委发〔2017〕126号


各村,镇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 “5+2”、“3+2”帮扶力量的管理,督促帮扶力量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每月组织力量对全镇贫困村“5+2”暨非贫困村“3+2”帮扶力量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我镇《每月开展“5+2”“3+2”帮扶力量履职情况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6日


景市镇每月开展“5+2”“3+2”帮扶力量履职情况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

 

一、督查时间

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

二、督查内容

(一)“5+2”“3+2”帮扶力量工作履职情况。查看“5+2”“3+2”帮扶力量是否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责任分工认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重点查看本月帮扶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情况。

(二)“5+2”“3+2”帮扶力量到岗到位情况。查看贫困村“5+2”帮扶力量及非贫困村“3+2”帮扶力量是否及时到岗到位,是否严格按照驻村工作要求开展各项任务。

三、督查方式

1.暗访督查。直接深入到各村,查看工作落实情况,随访部分党员群众,暗访了解相关情况。

2.查阅资料。重点查阅每月“5+2”“3+2”帮扶工作任务清单、“5+2”“3+2”帮扶力量签到册等内容。

3.现场核查。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有重点的深入核实情况。

四、督查分组及督查范围

第一组

组  长:张  伟

成  员:秦春霞、周  芹、

考核督导单位:钟灵村、高庙村、镜子河村、拱桥坝村

第二组

组  长:唐永峰

成  员:谭  霞、张  燕

考核督导单位:长屋村、一佛村、梨子垭村、白阳坝村

第三组

组  长:周光芳

成  员:唐宏伟、周晓楠

考核督导单位:红岩洞村、文家场村、茶园寺村、团田坝村、响水洞村、柳树湾村

五、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要对照督查清单逐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督查工作。督查期间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良好工作形象,确保督查工作有序开展。

2.督查结束后,各组要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如实撰写督查报告,报告要见人见事,既真实反映面上问题,又具体指出存在问题。由镇党委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各组督查情况,形成督查工作通报和问题清单,反馈各村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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