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委发〔2017〕126号
各村,镇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 “5+2”、“3+2”帮扶力量的管理,督促帮扶力量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每月组织力量对全镇贫困村“5+2”暨非贫困村“3+2”帮扶力量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我镇《每月开展“5+2”“3+2”帮扶力量履职情况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6日
景市镇每月开展“5+2”“3+2”帮扶力量履职情况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
一、督查时间
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
二、督查内容
(一)“5+2”“3+2”帮扶力量工作履职情况。查看“5+2”“3+2”帮扶力量是否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责任分工认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重点查看本月帮扶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情况。
(二)“5+2”“3+2”帮扶力量到岗到位情况。查看贫困村“5+2”帮扶力量及非贫困村“3+2”帮扶力量是否及时到岗到位,是否严格按照驻村工作要求开展各项任务。
三、督查方式
1.暗访督查。直接深入到各村,查看工作落实情况,随访部分党员群众,暗访了解相关情况。
2.查阅资料。重点查阅每月“5+2”“3+2”帮扶工作任务清单、“5+2”“3+2”帮扶力量签到册等内容。
3.现场核查。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有重点的深入核实情况。
四、督查分组及督查范围
第一组
组 长:张 伟
成 员:秦春霞、周 芹、
考核督导单位:钟灵村、高庙村、镜子河村、拱桥坝村
第二组
组 长:唐永峰
成 员:谭 霞、张 燕
考核督导单位:长屋村、一佛村、梨子垭村、白阳坝村
第三组
组 长:周光芳
成 员:唐宏伟、周晓楠
考核督导单位:红岩洞村、文家场村、茶园寺村、团田坝村、响水洞村、柳树湾村
五、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要对照督查清单逐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督查工作。督查期间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良好工作形象,确保督查工作有序开展。
2.督查结束后,各组要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如实撰写督查报告,报告要见人见事,既真实反映面上问题,又具体指出存在问题。由镇党委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各组督查情况,形成督查工作通报和问题清单,反馈各村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