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府发〔2017〕82号
各相关村、镇级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文件精神,国家和省启动实施了生态护林员政策。为推进“利用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政策落实落地。根据四川省林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转发<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通知>的通知》(川林规【2017】785号)和《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办法》的要求,我镇已严格按照选聘程序进行了公开选聘。经本人自愿申请、村社初步考察核实、镇级选聘小组评定及公示,现公示期结束,高庙村王学平等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选聘条件。经研究,决定选聘王学平等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我镇生态护林员(名单附后)。聘期为1年,自签订购买劳动服务合同之日起生效。
按照“区建、镇聘、站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对已确定的生态护林员巡山护林工作,林业站、村要密切配合、精细研究,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明确管护任务、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并进行业绩考核。管护报酬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算。生态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和退出机制。对考核不合格或通过其他渠道已经脱贫的,聘用期满解除合同。因健康等其他个人原因确需调整的,按程序补充选聘,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附:景市镇2017—2018年选聘生态护林员名单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
景市镇2017—2018年选聘生态护林员名单
村社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民族 | 文化程度 | 家庭人口 |
高庙村2社 | 王学平 | 48 | 男 | 汉 | 初中 | 2 |
一佛村4社 | 伍元成 | 54 | 男 | 汉 | 初中 | 3 |
文家场村6社 | 王国应 | 52 | 男 | 汉 | 初中 | 5 |
响水洞村6社 | 李德平 | 49 | 男 | 汉 | 初中 | 4 |
柳树湾村4社 | 胡显文 | 43 | 男 | 汉 | 初中 | 4 |
堕鼓石村4社 | 张良荣 | 58 | 男 | 汉 | 小学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