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府发〔2017〕102号
各村(社区)、各单位:
自2017年6月以来,在我镇花园村集体松林发现枯死松树共121株。为了坚决遏制枯死松树扩散蔓延,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和绿化造林的成果,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和《达州市达川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达川区亭子镇枯死松树除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亭子镇镇长杨雄志任组长,亭子镇副镇长柏子文、冯小峰任副组长,成员冷红军、刘胜春、罗文正、杜国华、朱剑、唐方东、严伟铭、胡孝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亭子林业站,冷红军任办公室主任,刘胜春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李绍全、何永成、刘鑫、熊艳、周青、艾阳柳、柏英、何永林负责此次除治工作的现场指挥及相关工作。
二、工作的具体内容
1.对枯死松树情况进行调查、鉴定,资料收集及情况上报。
2.对枯死和濒临死亡的松树进行伐除、清理、焚烧。
3.对伐桩进行相关处理。
4.采取生物和化学药物进行防治。
5.建立固定监测点开展长期监测。
6.以后发现枯死松树按程序随时进行相关处理。
三、职责分工
(一)亭子镇人民政府职责:
1.负责组织召开相关村社干部、群众会议,做好宣传解释和组织领导工作。
2.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和样式由区森防站提供),并组织招投标(或邀标)
3.组织有关村社,限期由林主伐除并及时处理死亡松树及枝桠。
4.与有关村社签订伐除、处置枯死松树的限期除治责任书,并由政府督促相关村社与实施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5.组织有关村社及时进行生物和化学药物防治,区森防站提供药物和防治器械,并进行技术指导。
6.后续发现枯死松树,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当地村社按程序发现一株,处理一株。
(二)亭子镇林业站职责:
1.负责监测调查、资料收集汇报、防治药物器械的组织调运和伐桩处理,并对除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和技术指导。
2.负责协助区调查队对择伐枯死松树的规划、设计。
3.负责协助资源股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4.协助区林业局相关单位疫木的处置,统一调往木材加工厂进行粉碎及焚烧,处置过程中如确需焚烧应及时报区防火办确定择伐枯死松树的焚烧地点,制定防火预案,并派人现场监督焚烧。
5.协助森林公安局负责枯死松树除治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和治安维护。
6.协助造林股负责对伐区更新造林进行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
7.镇林业站负责组织协调保险公司,兑现择伐林地所属林主的森林补偿费用。
四、工作步骤
1.镇林业站及时协调区林调队在11月5日前作好择伐林班作业设计。
2.镇林业站及时协助资源股在11月10日之前办理好采伐许可手续,并由亭子镇林业站张榜公示,现场监督采伐,防止扩大采伐范围。
3.亭子镇政府在11月15日之前召开相关村社会议,并发布公告,并进行确定施工队伍。
4.镇林业站在11月20日之前制定好防火预案。
5.由亭子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村社在11月30日之前,对枯死松树进行伐除、清理和焚烧工作。
6. 在2017年12月30日之前,由森防站组织人员对伐桩进行处理,亭子镇林业站配合。
7.由亭子镇人民政府在亭子镇花元村油房沟处设立一处固定监测点,进行长期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处置。
8.花元村村委会要将辖区内的全部松林枯死松树的监测纳入护林员的重要工作职责,进行长期监测,发现枯死松树要及时报告。
9. 以后发现枯死松树,林业站要及时按照程序调查取样、上报情况,组织当地村社按程序处理。
五、技术要求
1.今年发生枯死松树的疫点比较分散零星,故计划对病死及濒临死亡的疑似松树采取择伐措施。
2.所有伐桩高度要求低于5厘米。
3.除治区域内,不得残留松树树干、枝桠。
4.对清理的枯死松树树干、枝桠统一集中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不得外运销售,林农不准捡回烧柴,且严防森林火警。
5.对伐桩在喷淋线虫清等化学药剂后,罩上塑料薄膜并用土覆盖。
六、注意事项
1.在清理除治过程中,要注意施工人员安全,要签定安全责任书,并要求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2.在焚烧过程中,必须确定责任人员,并按照防火预案进行操作,做到人走火灭,防止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
3.配备防暑降温药物,防止人员中暑,确保人身安全。
附件:达川区亭子镇森林病虫害除治工作领导小组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