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何玉梅
发布日期: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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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府函〔2017〕3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09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17〕46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建设生态达川,切实加强对我区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工作的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达川区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庞启来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  雄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应急办主任     

    陈  默  区林业局局长

成 员:黎有斌  区发改局局长 

    吴红萍  区财政局局长 

    唐  毅  区住建局局长 

    马朝胜  区交通局长 

杨胜东  区扶贫移民局局长 

    程  鹏  区水务局局长 

    罗  君  区国土分局局长

        李 枫 区环保局党组书记

    杜权述 区农业局局长 

    王守培 区国税局局长 

    江师伟 区地税局局长 

    杨开伟 区统计局局长 

    邹业超 区食药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陈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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