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委发[2017]90号
各村党支部、各村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贫困对象退出验收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减贫目标任务,根据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六次(扩大)会议精神,按照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验收任务及对象
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整2017年脱贫攻坚部分目标任务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2017〕5号)为基本依据(省市下达任务数为300人,区上下达任务数为215人,合计515人),对全乡各村2017年计划脱贫对象进行逐一验收。
二、验收指标及标准
以简称“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为主要脱贫指标及标准。
(一)“一超”,指脱贫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7年现行扶贫标准为3300元人民币。
(二)“两不愁”,指不愁吃、不愁穿。脱贫人口家庭拥有的粮食、副食、蔬菜等食物满足基本需求,全年无缺粮、缺水情况;家庭成员的衣服、被褥齐全,全年无却换季衣服情况。
(三)“三保障”,指脱贫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四)“三有”,指脱贫户家中有安全饮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三、验收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0日。10月30日前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各村上报的2017年脱贫人口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上报。
四、验收人员
各村三职干部、第一书记、社长、驻村干部等。
五、验收方式
(一)入户核实。全乡由各驻村包片领导牵头,组织各驻村干部、村支两委干部、第一书记、社长等人员逐一入户核实,并如实填写验收表格(验收表格见附件1),所有核实人员必须在验收表上签字盖章。入户核实工作务必于10月27日前完成,并将验收表格汇总后交乡脱贫办。
(二)民主评议。入户核实结束后,村支两委要立即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对达到脱贫标准拟退出的贫困户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9日前上报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上报格式见附件3)。
(三)审核公告。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各村上报的拟退出贫困户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于11月8日前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核查。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户,由区政府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户所在行政村公告。
(四)备案销号。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贫困户退出结果逐级上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同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销号标注。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各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贫困户退出验收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抓好退出各项工作。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职,协调做好调查核实、公示、备案管理、资料收集和信息录入等工作。
(二)坚持规范操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退出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档案完整、结果公正,经得起检验。
(三)完善工作机制。贫困退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的脱贫目标,细化贫困退出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到户、到人,在实施过程中注意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总结经验,逐步完善。
(三)强化监督问责。坚持“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组织乡纪委等部门对贫困退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贫困退出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及存在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等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永进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永进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