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委发〔2017〕150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为确保全乡依法治镇工作扎实推进,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调整九岭镇依法治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张 博 党委书记、大调解中心主任
鲁 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潘小红 党委副书记(常委副组长)
田 映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潘 飞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聂 炯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徐鹏程 司法所所长
何海涛 司法所副所长
徐 炜 驻乡民警
曾义伟 财政所所长
蒲正波 计生办主任
李 仁 文广站站长
陈文凡 中心校校长
刘长春 安监所负责人
潘广伟 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海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九岭镇委员会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