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委发[2017]78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乡级各单位:
为了强化领导,扎实抓好全乡依法治乡,确保依法治乡工作取得实效,经党委研究,决定调整依法治乡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双组长制,通知如下:
组 长:郝 北 乡党委书记
周美华 乡长
副组长:何映梅 党委副书记
成 员:罗海明 邓 君 陈卉彤 徐志杰 杨现雪 龚 平 王中山 蒋永辉 姜 璐 何挺恒 魏中林 胡 旭 李洪霖 杨 专
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由姜璐任办公室主任,何挺恒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事物。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