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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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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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府发﹝2017﹞97号


各村(社区),各单位:

经乡党委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4日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减少和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安委〔2017〕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系统治理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2017—2020)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安全用电意识明显提升,全乡电气火灾事故为“零”。

二、组织机构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具体实施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大堰乡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志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霜霜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安监所长

        刘宗伦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 :冷爱国   乡安监所成员        

        周远红   乡安监所成员  

        任  保   乡安监所成员  

        任志华   大堰林业站站长

        夏长迁   大堰乡卫生院院长

        杜  军   大堰乡中心学校校长

        罗德炳   大堰乡育英学校校长

负责研究解决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各单位进展情况,协助区级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督查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所,任保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各村(社区)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切实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我乡2017年至2020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8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8月中旬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8月下旬至2017年10月)。组织电器产品及其线路销售和使用单位等开展自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

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的规定,集中对饭店、超市、医院、学校、农贸市场、老年活动中心、公共娱乐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涉尘企业;文物古建筑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电气火灾专项整治,确保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电器选型、安装等符合规范要求,切实提高自身火灾防范能力。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群众安全用电意识,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治理内容

(一)抓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1. 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加强社会单位的电气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查处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专业电工配备、电气线路和设备定期检测问题,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企业征信、信用信息评价等手段综合惩戒严重违法企业(单位)。

2. 督促社区、村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村(社区)发动村(居)小组、基层网格力量开展辖区内各类场所、区域的检查工作,督促整改隐患问题,组织群众开展电气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强化村(居)民住户安全用电情况入户检查,对用电线路老化住户建立线路升级改造整改登记台账,列出整改时限表,督促限期实施升级改造,及时规范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普及日常安全用电和日常电路检查常识。

3.加强行业领域电气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结合行业系统单位生产、经营、运作规律,统筹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行业系统重要安全监管内容,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老年活动中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寺庙、易燃易爆场所等场所的电气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

(二)推动电气火灾隐患严重区域列入改造搬迁计划

深入分析研判电气火灾事故原因,按计划对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小区、传统村落以及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的改造工作内容。对无法改造的老旧小区的整治,要将其列入整体搬迁改造规划,力争纳入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五)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

要依法依规抓好电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各单位必须聘任持证电工上岗。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要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案例警示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电气安全知识宣传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六)积极推广安装使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实行科技监管,提高本质安全

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是智慧安监、社会管理创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内容,是科技兴安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服务系统是对电器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导线温度、电流和漏电电流)进行不间断的数据跟踪于统计分析,通过建立达川消防大数据,把所有企事业单位及用电户纳入物联网技术大数据监管平台,实施有效用电监管,实时发现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企业管理人员发送预警信息,指导用电单位开展治理,达到消除潜在的电器火灾安全隐患,实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该系统能有效解决生产经营单位用电户电气线路老化、小微企业无专业电工、电气隐患肉眼无法直观系统即时排查、隐蔽工程隐患检查难等电气隐患排查问题。推广使用该系统,对电气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除提供低成本专业服务,能有效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电气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政府倡导推动,企业自主参与,市场主导运作”原则,广泛宣传,加强引导,周密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积极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库、易燃易爆场所、居民小区和当地重要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等智能化系统,确保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服务系统全面推广,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国务院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而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动员部署,加强工作统筹,认真分析研判,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和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类社会单位既是综合治理工作的对象,也是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之一,要切实履行安全用电主体责任,严格依法自查自改,要明确细化治理责任,全面组织排查电气安全隐患,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三)强化考核问责。乡政府将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分阶段考核考评,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对进度迟缓、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力导致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村(社区)、各单位从2017年9月起每月23日前报送《大堰乡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12月23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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