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委发〔2017〕112号
各村党支部:
根据上级文件关于贫困村 “5+2”,非贫困村 “3+2” 驻村帮扶机制相关要求,平滩镇积极响应、精心谋划,夯实驻村帮扶人员,层层落实人员职责,为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人力保障。现将驻村帮扶相关人员通知如下:
一、贫困村“5+2”驻村帮扶人员
区级联系领导:江孔成
第一书记:邹华念(茂花村)、谭帅(石峰村)、郎建元(石鼓村)
农技员:任勇(茂花村)、黄金(石峰村)、唐远辉(石鼓村)。
法律顾问:王江(茂花村)、黎仁琼(石峰村)、周梅(石鼓村)。
帮扶责任人:(略)
农信员:昝正春
驻村工作组:
茂花村组长:邹华念,成员:余家文、谢长卿、李小华。
石峰村组长:谭 帅,成员:秦定林、王大铨
石鼓村组长:郎建元,成员:田小霖、覃宗林、柏在生。
二、非贫困村“3+2”驻村帮扶人员
第一书记:黄玉芝(碑垭口村)、夏亚川(水桐坝村)、唐远辉(宝塔村)、张红(铁锁桥村)、夏海(金鼓村)。
帮扶责任人:(略)
农技员:费大川(碑垭口村)、吴远玉(水桐坝村)、曾贵悦(宝塔村)、李爽(铁锁桥村)、黄连(金鼓村)
法律顾问:王江(碑垭口村)、李洪干(水桐坝村)、周梅(宝塔村、金鼓村)、黎仁琼(铁锁桥村)。
农信员:唐斌(碑垭口村、水桐坝村、宝塔村)、昝正村(铁锁桥村、金鼓村)。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