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府发〔2017〕98号
大树镇五岭村:
为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下达如下民生工程项目,请抓紧实施,如期按质完成。
一、项目内容
1.修建垃圾池6个,其中1.5米宽,2米长,0.5米高;
2.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一个;
3.配备三轮垃圾车一台;
4.保洁员11人,手推车11个;
5.购垃圾桶100个。
二、资金来源
村民集资、财政补助。
三、完成时间
2017年11月底完成。
四、责任主体
村委会主任为责任主体,完不成任务扣村工作经费1000元,责任人300元。
五、付款方式
经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