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府发〔2017〕106号
东会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达川交函【2017】229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贫困村村道改善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加快推进你村脱贫攻坚步伐,改善提升贫困村通村公路通行条件,下达2017年度贫困村村道改善工程项目计划。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计划
肖家村村道公路改善工程(附表1)
二、建设工期
所有项目必须于2017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工,11月30日前完善工程交竣工资料。
三、建设标准
(一)贫困村村道公路改善工程,按照“四好农村路”技术指南的要求,均按照四级公路标准改建。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4.5米,20cm厚C30水泥砼路面,土路肩、土水沟。
(二)严格执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即建设计划公开、项目补助标准公开、招投标公开、施工管理公开、质量监督管理公开、资金使用公开、工程验收公开。“七公开”内容以公示牌形式设置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牌样板附后)。
四、建设管理
(一)村委会为项目实施主体,全面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
(二)区交通运输局提供简易施工图,统一技术标准。同时,协助施工放线和技术指导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质量监督站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质量鉴定。
(三)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并完善相关工程资料,拨付财政补助资金80%,工程审计结束后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到90%,预留财政补助资金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壹年质保期满后退还)。补助资金由区交通运输局和区财政局拨付到项目资金专户。
(四)验收条件。工程结束,经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初验合格后,报区交通运输局进行验收。工程验收需具备以下条件:工程质量合格、工程竣工资料齐全、工程养护责任落实等。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3日